密码政策问答(九十六)

发布日期:2020-04-11 信息来源:国家密码管理局字号:[ ]


问:《密码法》关于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要求是什么?

答:《密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建立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密码法》在商用密码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在取消一批商用密码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确保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主体,是密码管理部门和其他涉及商用密码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主要包括市场监管、网信、商务、海关等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商用密码监管事项,主责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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